不喜歡搞曖昧

不喜歡搞曖昧

寫過很多曖昧的文章之後,多少會遇到這樣的回應「我不會搞曖昧」或「我不喜歡搞曖昧」,這是什麼意思呢?

=====曖昧的標籤也曖昧的分隔線=====

會有這種回應的多半是女生(很有趣的地方是,真正不會曖昧的我認識的很多是男生)。

讓我們來設想一下,假設兩個人從朋友變成男女朋友。我不知道這些說自己不喜歡搞曖昧的人,是昨天是朋友,今天就變情人?這中間大家不知道變了什麼魔法。設想幾個情境,比如說本來是朋友,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有一天就喜歡上對方,然後就馬上告白,如果對方接受就開始交往?還是說,對方主動追求的時候,如果自己也有好感就馬上接受,一點都不需要先出去約會、發展關係、曖昧一下?還是每次都很幸運,每次自己先喜歡上對方,對方就會馬上來表白,都不用試探對方發出訊號,省下曖昧的空間?

大家可以看出來,在關係發展把曖昧去掉,變化很武斷也很直接,我想不通有多少女孩子可以做到?我自己也做不到。(男生倒是有一些都不用曖昧就想告白的)換句話說,其實大部分的關係發展都包含著一點曖昧的成份。

但「搞」曖昧,用搞這個字,很顯然是負面評價,討厭搞曖昧的人到底在討厭甚麼?

其一,搞曖昧有時候被拿來指稱花言巧語。

戀愛的時候甜言蜜語很不錯,為什麼搞曖昧的花言巧語不行?一開始很不錯,但過了一段時間時候令人焦急難耐。其實這背後真正指責的是,因為我已經想要在一起了,對方還不想。

其二,搞曖昧也可能指同時跟很多人曖昧,畢竟曖昧不是交往,是沒有人數限制的。

換句話說,曖昧並不是不好,可是我只希望他跟我一個人曖昧。這仍然在指責同一件事,我想要在一起但對方不想。

其三,搞曖昧也可能代表不給承諾。

我不說我喜歡你我想跟你交往,我只說你好可愛我好想你我想抱著你睡覺。現在你已經知道,這些說討厭搞曖昧的,不是真的討厭曖昧,只是討厭對方不跟自己在一起而已。

這更背後的假設是,曖昧就是要在一起之前做的事情,曖昧接下來就是要在一起。如果你跟我曖昧卻沒有要跟我在一起,那你就是花言巧語,到處放電,不給承諾。

我也不能說這推論是錯的,只是說,曖昧的時候兩個人還在發展關係,既然是還在發展,無疾而終的狀況總是有的,沒人因為跟你曖昧要負起甚麼責任。而且曖昧過的人都知道曖昧的樂趣,你也享受過這樂趣,只是結果不如你所願,是可以不用把罪名都掛到曖昧頭上去。

艾,其實我只是想幫曖昧說兩句話而已。

===後話===

1. 也有人說自己喜歡曖昧勝於交往。麻煩的是,因為曖昧總是有期限,喜歡曖昧勝於交往的人只能一直換人。

2. 想想今天也是箭靶文

 

本文轉貼自:大魔王的戀愛人類學筆記原文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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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魔王

不認為自己有才能,但是喜歡寫字。終於認命這輩子要寫字的時候,不再把出書當成夢想。雖然寫的東西多半跟戀愛相關,從來沒有自認為是兩性作家,還不如說是解決方案提供者(solution provider)。比較想當人類學家,以記錄觀察人類活動為職志,莫名希望那些覺得戀愛很難的人的戀愛可以因此變得簡單一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