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興趣的,還是對我有興趣的,都幾?

我有興趣的,還是對我有興趣的,都幾?

我常常遇到有人問這一題,我想這也是發展關係的時候大家心中的靈魂拷問。你知道,很多問題會是這個問題的變形。比方說,我怎麼運氣這麼不好,每次對我有興趣的男生,我都不感興趣,但是我有興趣的男生,都?

都怎麼樣呢?比方說,都對我沒興趣,或是很難發展關係,或是其他女生也感興趣的對象,或是我不敢跟他發展關係的對象,也可能這些兼而有之。

我一直都是直球派的,所以很久以前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,肯定想也不想就說:選我感興趣的。不過,我後來認真思考一下,其實我的答案並不那麼單純。今天我們就來深入討論一下這個問題。

跟對我感興趣的人發展關係有很多好處啊。首先對方一定比較主動,他們通常會想要配合你的喜好,所以你客觀條件上會獲得比較好的待遇。缺點也很明顯,如果你就是不感興趣,出去可能會比較沒有樂趣,要維持客氣的難度也比較高。

那麼選擇對他感興趣的人呢?就是跟上面優缺相反,也就是你會更喜歡他,更容易投入,也很願意包容他的缺點,更願意付出。缺點呢?就是你要比較主動,你也比較可能被拒絕,要承擔的風險比較高。

該選哪一個呢?其實都可以。(被毆飛)

我上課的時候常常說,大家一開始不感興趣的,常常其實是大家後來想要長久關係的時候,認定是好男人的人,但是被你覺得無聊排除在外。或者說,你一開始覺得好玩又很會撩的人,後來覺得他不適合長久關係,或者他也沒有考慮你。

你應該選的是,適合跟你長久發展關係的。

一個是關乎你的自我價值。你不能選一個會讓你貶低自我價值的人,也就是說,你選你喜歡的人的話,要有「我要讓他喜歡我」的信心。不然你會持續在付出沒有對等的情況下,感到無助,覺得我是否不值得喜歡。

但這也不表示你該選喜歡你的人,喜歡你的人,你應該去發掘他身上的可愛之處,因為如果你沒有覺得他很好,長期下來也會影響你的自我評價:我跟一個我沒那麼喜歡的人在一起,不就代表我也沒有我以為的那麼好嗎?

另一個條件是你們能否相處,擁有共同的興趣、價值觀,一件你們都會做的事,不管對於短期關係發展或長期關係建立都有好處。沒有的話,可能就是幻夢一場。一個喜歡你但沒有跟你有任何共同點的人,我也懷疑他的喜歡能持續多久;同樣的,一個你喜歡但無法相處的人,還不如迷偶像來得滿足。我的建議是,用跟對方做同一件事情來發展關係,一開始是刻意的也沒關係,找到一件可以一起做的事情,就是連結的第一步。

更深層的叩問的是,你有沒有能力探索與開展跟另一個人之間的關係。你們的關係,你們對彼此的看法,會在花了時間相處之後改變。在比較理想的狀況下,趨於真實,趨於它適合的樣子。

今天的結論是什麼?選一個你喜歡的,讓他喜歡你;選一個喜歡你的,發掘他值得你喜歡。

 

原文轉貼自:大魔王的戀愛人類學筆記原文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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